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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培训班”圆满举行

“龙岗区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培训班”圆 满 举 行

 

      2015年4月28日、29日下午,由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主办、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承办的龙岗区“龙岗区歌舞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培训班”在区文化馆小剧院举行。区文体旅游局张有菊副局长亲自到会作重要指示。培训班由文体旅游局审批服务科科长黄皆平先生主持。区文体旅游局执法大队于静波中队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彭益石主任、区消防大队陈劲松科长、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余远绍警官、网络科马云鹏警官、盈科律师事务所梅榛律师参加了培训授课,阐释了与娱乐场所管理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
      本次全区守法培训活动目的旨在宣传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版权保护、治安消防等内容,引导娱乐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遵纪守法,和谐共赢、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效帮助行业法人、投资人、负责人了解到更多行业相关的知识,唤起他们守法、安全的意识,提高其社会责任感。龙岗区180余家娱乐场所的投资人、法人、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29日下午四点,文体旅游局在文化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娱乐业版权官司座谈会。座谈会由黄皆平科长主持,文体旅游局张有菊副局长邀约了龙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三个庭长前来听取娱乐行业经营者的意见。座谈会上,大家踊跃发言,两个多小时没有停顿。大家对中国音集协、中广文博超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许可范围的许多非法维权活动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强烈要求法院严肃把关,并关注龙岗整个娱乐行业的生存危机。区法院法官表示一定回去认真研究,一定照顾到弱势企业的正当利益。座谈会开得热烈,有序。意见集中,有条理,且中肯、坦城。张有菊副局长最后满意的说,这次座谈会开得很有成效,很成功,希望大家多交流,多理解,多相互支持,共同把龙岗区的歌舞娱乐行业繁荣起来。



张有菊副局长到会讲话



黄皆平科长主持开班



彭益石主任讲课



陈劲松科长讲课



余远绍警官讲课



马云鹏警官讲课



于静波中队长讲课



梅榛律师讲课



课堂会场



课堂会场



课堂会场




课堂会场



课堂会场



版权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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