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圆满完成
2020年8月6日下午,龙岗区人民法院与我会正式签订《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协议》,设立龙岗区文化娱乐行业协会驻区法院调解工作室,通过融平台查阅案件卷宗,同时与法院建立紧密协作,是解决KTV企业版权纠纷的重要一环,为今后版权维权、调解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本次签约可谓意义重大。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进一步发挥区人民法院调解、审判、指导和协调功能的具体体现;
三、是探索区法院和区娱乐行业协会实现诉讼与调解无缝衔接的有效途径;
四、是增强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的迫切需要。

在今后工作的开展中,我们要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一是我们娱乐协会要通过区法院融平台、微法院等外网系统,受理调解委托,全力协助区法院调解涉及音像版权纠纷的案件;二是我们协会被区法院特邀受聘的调解员,一定要依法调解,积极作为,认真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三是凡涉及到音像版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努力促成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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