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会员利益,维护国家法制
——深圳市龙岗区歌摆娱乐行业协会扎实办实事
与版权代理商展开全面协调工作
本刊讯:深圳市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尚在筹备过程中,即以极大的精力关注本行业长期困绕人们的音像版权侵权官司问题。先后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委托代理商广州天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文博电视服务中心委托广州、深圳代理商进行了多次商洽,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1、维护护著作权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民间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从维护国家法制大局来认识。
2、执行著作权法,要从长期有效的角度出发,从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避免操之过急。
3、执行著作权法,要从目前整个行业不景气的现状考虑经营者的承受能力。
在以上共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协会会员集体以最优惠价参与正常交费合作协议,既保证著作权人的利益,使国家著作权法落到实处。同时让歌舞娱乐行业经营者们减轻负担,把握在经营者们可承受的范围内,获得双赢。
2014年6月24日与音集协代理商协调版权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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