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
会 议 纪 要
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 (3) 2014年12月18日
深圳市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一届三次理事、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3点半至6点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应到理事、监事24人,实到15人,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特别邀请文体局张有菊副局长、审批服务科黄皆平科长、执法大队阮琪、杨中队长莅会指导。
会议由深圳市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会长吴志启主持。
一、本次理事会主要有以下一些议程
1.议决“守法经营、文明娱乐”主题文艺晚会;
2.有关2015年工作设想共11条;
3.讨论会费是否需要修改;
4.如何争取三权并使用三权;
5.讨论解决版权方案;
6.讨论协会如何生存发展。
二、经充分讨论,议定如下:
1.确定承办“守法经营、文明娱乐”主题文艺汇演,地点在区文化馆大剧院,时间由工作人员在近期联系场地确定。根据会员提议通过,新增联欢晚宴,控制在获奖演职人员,编导人员、理事和邀请领导的范围;接受会员单位自愿资助及上报节目。东方一号现场上报晚会节目结束舞《越来越好》;宝江设计负责舞台背景设计;观众组织,所有会员单位参加,每个会员单位定额15-20人。按定额数发票,登记号数,会场上查验,空缺位子一个罚款200元。严格控制支出,背景制作、创作作品、节目主持人、评委等经费要大幅压缩,有的可以自己做的不必给钱。如评委自己内部评一下,不必要请外面的了。该花的花,不该花的一分钱也不能花。要聘请一个总导演,负责总体编排,这个要给一定的报酬。
2.关于2015年工作设想:
2.1、办好龙岗区守法一条街(碧新路8家单位),能帮助大家解决二个问题,一是树立守法执法典范,二是可以遏制行业恶性竞争(酒水价格战和乱挖人才);由协会请文体局执法大队牵头,各所协调,尽快实施试点工作。
2.2、《行规行约》要能制止行业恶性竞争(酒水、人才及恶意举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条文,增加列黑名单措施。协会要有处罚权。
2.3、版权纠纷。张局提议分两部分做工作,一是请上海专攻版权纠纷的律师给会员培训,二是牵头法院部门,让他们听取并了解会员的实际状况和合理诉求,时间确定于本月底下月初。
2.4、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动会员的工作。建议增加酒吧入会,会费可低于本行业,定在2000元。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要多到娱乐行业企业去走访,做入会动员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企业入会。
2.5、开展行业培训,会员一致提议请上海专攻版权纠纷的律师前来授课,以期正确应对行业版权官司。争取元旦后春节前主办。
2.6、协会组织一次理事或会员自费参观考察活动。
2.7、主办一次行业经验交流会,会员可以互相推荐或自荐(比如学习东方一号的管理)等。
2.8、继续办好协会会刊。会刊是协会的精神,要形成影响力,结合本次文艺汇演各会员可做一期重点推荐。
三、关于下调会费标准的问题。会议一致认为,会员入会的热情不在于会费数量,而在于协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因此不必下调会员会费。
四、三权问题。有关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让协会参与、知情、建议的问题,执法大队将专题研究后答复,也请协会将会员单位名单递交一份给执法大队,分片区街道制定会员参与三权的联络人。
五、协会的生存发展,大家一致认为:
5.1协会要加强公信力,凝聚力;
5.2协会的服务工作要做细,与政府及会员单位多互动,多沟通;
5.3协会要有执法检查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才能提高公信力,对会员才有约束力,行业自律才能形成,只有这样,协会才有存在的价值。
5.4引进一些有利会员的项目,如酒水供应,APP云客服端服务。
六、文体局张有菊副局长总结说,本次会议开得很好,大家都开诚布公发言,每一次的会议都能促进协会的发展。协会是一个很好的平台,需要会员本着公心,热心,多为会员谋福利,消除误会。以吴会长为首,大家紧密团结,尽心尽力,协会会越办越好!黄皆平科长肯定了本次会议的成效,归纳了本次会议的两个重点,也提出了对协会发展的期望。
(记录整理: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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