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深圳市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
第一届第四次理事、监事会议的通知
各理事、监事单位负责人:
根据《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和协会工作计划,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定于2015年03月25日在协会(龙岗中心城城市花园会所西四楼)召开第一届第四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讨论标准化评定标准初稿及实施细则。
2. 讨论全员培训方案。
3. 讨论《风流》杂志办刊新方案。
4. 讨论版权官司协调方案。
5. 讨论法人普法培训班事宜。
6. 讨论协会“三权”的报告方案。
7. 讨论要求降低水费、电费、保安费不合理状况提案。
8. 讨论会员会费年度交费方案。
二、参会要求
1. 请于03月26日(星期三)下午三点准时到达会议室。
2. 参加会议的理事、监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会长必须本人出席。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
2015年03月23日
点击数:2898 录入时间:2015/3/23 【打印此页】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