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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8/4 阅读: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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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深圳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城成果,建设幸福美丽和谐龙岗,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培育城市共同理想追求。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做到:衷心祝福伟大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祖国繁荣尽心尽力;自觉维护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社会进步添砖加瓦;始终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做社会主义国家优秀的建设者。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爱学习、重礼仪、知荣辱、尽职责、讲诚信、乐奉献。
  二、当好文明风尚的建设者,营造城市浓厚道德氛围。文明城市创建靠大家,我们衷心希望您能以主人翁的姿态成为城市的文明使者。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我们的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三、当好文明行为的实践者,自觉维护社会文明秩序。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应自觉做到:文明在仪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得体,不过分暴露或穿戴不当;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不随地吐痰,不酗酒闹事,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乱停乱放;文明在脚下,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不踩踏草坪;文明在习俗,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文明在旅游,安全排队出行,文明礼貌交流,不大喊大叫,不乱刻乱画,摒弃不良习惯;文明在用车,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停车有规,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文明在居住,不在楼道乱摆乱放,不侵占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不在小区院内私搭乱建,爱护电梯等公共设施,自觉缴纳物业费用;文明在窗口,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四、当好文明创建的引领者,营造更高品位的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示范引领,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带动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争做爱岗敬业的模范、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做创造美好家园的模范、争做践行文明的模范。
五、当好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无愧于“志愿者之城”的美称。大力倡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全社会爱心如潮、爱心涌动、关爱他人、同享幸福、共同进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贡献力量。
广大市民朋友们,天时人事日相催,万众浇园花更艳。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协力,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龙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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